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阐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指导思想和贯彻原则。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颁布试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不是多个领域安全的简单叠加,而是一张布满有机链条的网络,环环相扣。不同领域的安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具有传导效应和联动效应。维护国家安全,不但要维护各个领域的安全,也要维护整体和系统的安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要求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放眼第二个百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相互激荡,机遇前所未有,同时各种矛盾也加速向强起来的中国汇集,国家安全形势更趋复杂严峻,维护塑造国家安全的使命任务更加繁重艰巨。
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起点,我们信心满怀、斗志昂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牢记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