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全面做好我县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现对全县居民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事宜,通告如下:
1.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证检测人数和频次。
2.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包括行政、事业、员额、公益岗、合同工、单位自主用工等工作人员,每周三进行1次抗原试剂自测,每周六参加社会面核酸检测。
3.广大在汪清生活居住居民,每个家庭每周六选派1名家庭成员作为代表,到辖区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家庭成员需轮流检测, 采样点设置情况,请关注各街道、乡镇公告)。
4.检测前请确保手机“吉祥码”处于可用状态,在采样现场提前做好扫码准备。不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请携带好居民身份证参加检测。
5.请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采样过程中需规范佩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禁止随意吐痰,采样后请迅速离场,避免人员聚集。
6.前期未派人参加每周核酸检测的家庭,必须在4月26日下午4时前,到长吉图广场采样点进行检测(上午7:30-11:00,下午13:00-16:00),否则,将取消其家庭所有成员核酸检测免费资格,将家庭全部人员健康码设置为黄码,执行14天居家隔离。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而出现阳性病例的,所有涉及检测、隔离和治疗等费用由个人承担,涉及的家庭成员中密接及次密接人员所有的检测和隔离费用,也将自行承担。并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为鼓励居民积极防疫,主动检测,对主动筛查发现的阳性人员,经县疾控中心确认,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奖励。
汪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