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及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力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外地风险地区和涉疫重点地区来返汪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个人防疫责任。凡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凡不如实报备行程、拒不配合防疫管控措施的,或在居家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凡发现下列情况,均可举报。
1.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经停史的来返汪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报备的;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3.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反馈至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每条线索给予一次性3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况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三、举报电话
县防控办:0433-8814997
县疾控中心:0433-8814331
大川街道0433-8855522
新民街道0433-8820028
长荣街道0433-8223116
罗子沟镇13234333300
汪 清 镇 13614436111
东 光 镇13394432616
大兴沟镇13674334675
百草沟镇18504333577
春 阳 镇15844305552
复 兴 镇17643339486
天桥岭镇18621863063
鸡 冠 乡13596570626
汪 林13844386687
汪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