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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落难 “林、警”携手放归蓝天

时间:2023-12-04 14:42:01 来源:汪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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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生态保护部与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响水派出所联手放生一只落难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助其重返蓝天。

       11月29日中午,家住吉林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桦皮林场的刘先生,被两声“砰、砰”的“砸门”声吵到,可打开屋门后却未发现有人来访,就在刘先生疑惑不解时,门后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鸟”引起了他的注意,确定了“大鸟”就是“砸门”的真凶。刘先生找来一根木棍为“大鸟”翻了个身,发现还有生命体征,判断应该是鸟在捕食时躲避不急撞到门上,再次起飞后方向感没找准复又撞到了门,两次的撞击导致了“大鸟”的晕厥。

       见到“大鸟”只是晕厥,刘先生立即找来纸箱为其做了一个临时住所后,拨通了公司生态保护部工作人员电话,在说明情况后将“大鸟”送到生态保护部进行救治。经动保人员鉴定,刘先生送来的“大鸟”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是常见的三种鹰(苍鹰、雀鹰、松雀鹰)之一。经过一段时间等待,晕厥的苍鹰慢慢苏醒,体力也逐渐恢复,并且可以正常进食。

动保工作人员与民警一同制定放生计划,为“苍鹰”选择了新家。11月30日上午,“林、警”携手在公司响水林场将其放归了自然。重获“自由”的苍鹰,站在林场附近电线杆的顶端久久不愿离去,直到动保工作人员与民警远离,苍鹰才扇动翅膀依依不舍的离开。

据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生态保护部副部长焦林旺介绍:苍鹰属小型猛禽,主要栖息于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或电线杆上。是肉食动物,主要以鸟、昆虫和鼠类为食,每年都会捕食大量的鼠类,是人类的朋友。希望林区广大职工群众如捡到国家保护动物,最好不要擅自处理,可及时报警或联系动保工作人员。

同时,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响水派出所提醒大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所有的猛禽都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严禁购买、贩卖、捕捉、饲养或者伤害。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宣教中心 郭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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